中華化工網訊:12月1日正式施行的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明確,由公安部規定易制爆危化品名錄,并對易制爆危化品的銷售、購買實行實名登記、備案的管理。針對公安部此前公布的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(2011年版)》(以下簡稱《名錄》),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相關負責人12月2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:“新名錄比北京奧運會期間實施管控的易制爆危化品種類更加豐富,也由奧運期間的臨時性管控變為常態化管控,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格實行這些危化品購買實名登記、流向備案等措施,加強日常安全監管。”
據介紹,易制爆?;肥侵覆恍枰獜碗s工藝設備,就較容易地制造爆炸物品的?;贰T缭?008年,為做好北京奧運會期間?;钒踩a工作,國家安監總局、公安部、工商總局公布了121種《重點危險化學品名錄》,其中易制爆?;?5種,是當時臨時管控措施重要依據?!段kU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公布后,公安部結合奧運會等重大活動期間易制爆?;饭芸亟涷灒鸩萘恕睹洝罚ㄕ髑笠庖姼澹?。今年10月18日至11月18日,公安部將《名錄(2011年版)》(征求意見稿)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站“部門規章草案意見征集系統”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,共收到有關修改意見11條。最后,經反復研究、修改,形成了《名錄》。該名錄列入容易制造爆炸物品的?;?類,共計64種。
11月27日《名錄》正式頒布,易制爆?;返谋O管范圍隨之擴大。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介紹,國家對易制爆危化品主要采取以下管控措施:
——實行易制爆?;焚徺I實名登記制度。依法取得危化品安全生產許可證、?;钒踩褂迷S可證、危化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,憑相應的許可證件購買易制爆?;?。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憑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證購買易制爆?;贰I鲜鲆幎ㄒ酝獾膯挝毁徺I易制爆危化品的,應當持本單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說明。個人不得購買易制爆?;?。?;飞a企業、經營企業銷售易制爆?;?,應當如實記錄購買單位的名稱、地址、經辦人的姓名、身份證號碼以及所購買的易制爆?;返钠贩N、數量、用途。銷售記錄以及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、相關許可證件復印件或者證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。?;飞a企業、經營企業銷售易制爆?;?,應當查驗相關許可證件或者證明文件,不得向不具有相關許可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單位銷售易制爆?;贰?/p>
——實行易制爆?;妨飨虻怯泜浒钢贫取Ia、儲存易制爆?;返膯挝唬瑧斎鐚嵱涗浧渖a、儲存的易制爆危化品的數量、流向。易制爆危化品的銷售企業、購買單位應當在銷售、購買后5日內,將所銷售、購買的易制爆?;返钠贩N、數量以及流向信息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,并輸入計算機系統。使用易制爆?;返膯挝徊坏贸鼋?、轉讓其購買的易制爆?;?;因轉產、停產、搬遷、關閉等確需轉讓的,應當向具有相關許可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單位轉讓,并在轉讓后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報告。
——加強易制爆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監管。生產、儲存易制爆危化品的單位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,防止易制爆?;穪G失或者被盜;發現易制爆?;穪G失或者被盜的,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。生產、儲存易制爆?;返膯挝唬瑧斣O置治安保衛機構,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。儲存易制爆?;返膶S脗}庫,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相應的技術防范設施。運輸易制爆?;吠局幸蜃∷藁蛘甙l生影響正常運輸的情況,需要較長時間停車的,駕駛人員、押運人員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,并應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。易制爆?;吩诘缆愤\輸途中丟失、被盜、被搶或者出現流散、泄漏等情況的,駕駛人員、押運人員應當立即采取相應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,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。公安機關接到報告后,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立即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、環境保護主管部門、衛生主管部門通報。有關部門應當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。此外,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