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產品是熒光增白劑的熒光去除劑,能夠分解棉織物上的熒光增白劑,處理后的織物不會再產生熒光。能夠有效地清除印染加工設備上附著殘留的熒光增白劑,防止熒光增白處理中附著在缸壁,導輥上的熒光增白劑轉移沾污織物。
此外還適用于去除工廠排放廢水中的熒光增白劑。
【性 狀】
外 觀:白色顆粒狀
氣 味:略帶刺激性氣味
pH 值: 6-7(1% sol)
溶解性:易溶于水(在冷水中約溶解10%)
【特 點】
1.能有效分解除去棉紡織品上的熒光增白劑以防止再產生熒光
2.適用于清洗機器以消除熒光
3.適用于工廠排水中的熒光增白劑的熒光消除
【使用方法】
1. 消除棉織物上的熒光
本品使用量隨棉織物上的熒光增白劑量,處理溫度等條件等需要作相應的調整,一般用量為0.5-1.5 g/l
由于本品在堿性條件下的處理效果會下降,將本品溶于水加入染缸內后,請將處理液的PH值調整到4.0左右升溫至60-80℃處理30分鐘。
處理后請用熱水,冷水充分洗凈以防止殘留
2. 清除印染設備上的熒光
一般使用熒光增白劑的1/2~1/4的本品能有效的去除熒光。清洗時可以加溫至50-70℃浸泡30-60分鐘。
常溫浸泡會降低去除效率,這時需要適當增加用量。
3. 工廠廢水處理
在排放的廢水中含有熒光增白劑的話,請將本品稀釋至0.1-0.2%水溶液,滴加到廢水中。一般滴加量為廢水中熒光增白劑含量的1/2-1/3時即達到消除熒光效果。
【注意事項】
1、 本產品對去除棉用增白劑極其有效,對于其他類別熒光增白劑請通過小樣試驗確定其效果。
2、 根據處理條件不同,本品對于尼龍、氨綸、絲毛的物性及染色性有較大影響,務必請在處理棉混紡交織物前,通過小樣試驗其試用性。
3、 在溶解和加工中,會有刺激性氣味產生,請注意在通風良好的環境下操作,并戴上口罩避免吸入氣體。
4、 低溫(30℃)處理要比60℃以上的處理效果減半,這時需要增加用量。
5、 處理后的織物請用熱水充分洗凈。
6、 在利用本品加工后或者清洗設備時,避免加溫后在密閉狀態下長期浸泡處理防止對設備的腐蝕。
7、 本品水溶液易水解,如果放置一晝夜其效果會減半,因此請在溶解的當天內使用完。本品避免吸濕受潮,防止日曬存放在室內陰涼處,使用后必須密閉容器。